护航学子健康成长!龙岗“街坊议事堂”走进兴文学校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邹仪 王一琳 文/图
2024-06-22 22:44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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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1日下午,龙岗区司法局(普法办)、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龙岗区人民法院、平湖街道办在平湖兴文学校联合举办“街坊议事堂——筑牢未成年人‘法治墙’—守护少年的你”专题活动。

6月21日下午,龙岗区司法局(普法办)、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龙岗区人民法院、平湖街道办在平湖兴文学校联合举办“街坊议事堂——筑牢未成年人‘法治墙’—守护少年的你”专题活动。

龙岗区司法局、兴文学校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平湖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辖区十所学校德育主任及兴文学校师生家长代表9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活动还邀请了深圳市律协教育未保委的专业人士,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答疑释惑。

预防欺凌和暴力,处置要依法依规

预防校园欺凌对维护校园安全至关重要。针对校园欺凌的问题,平南派出所、兴文学校法治副校长丁正警官从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定义入手,提出要做好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对于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要依法依规处置,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保护。

丁正

权责统一有规定,侵害他人需担责

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如何担责的问题,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罗永霞检察官指出,侵害未成年人应承担法定责任。根据未成年人受侵害的程度不同,欺凌者需承担赔礼道歉、拘留罚款、刑事处罚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罗永霞

以暴制暴不可取,保护自己很重要

遭遇校园“欺凌”时,被欺凌者该如何保护、帮助自己呢?对此,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少年家事审判团队王婷法官指出,被欺凌者可以及时向家长、老师反映情况,寻求他人帮助,固定“欺凌”证据或报警求助等方式保护自己;同时她还告诫在场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不可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加剧冲突。

王婷

网络沉迷难防范,社交需求要引导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深圳市律协教育未保委顾问、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烨铃给出了自己看法。她认为不能一味希望孩子全部的精力只用来做课业学习,要关心孩子正常的网络交际和交友需求,正确引导孩子在人际交往、身体健康、课业学习三方面的平衡。

陈烨铃

活动现场还对旁观者如何帮助被欺凌者、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能否退费等问题进行探讨,来自公检法的嘉宾对此都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近年来,龙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动作为,多方协作,不断创新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优化未成年人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认识,也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参考和引导,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提供重要助力。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邹仪 王一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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