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南方 +
2024-06-20 10:20
摘要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已于6月20日9时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针对当前灾情,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已于6月20日9时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广东省减灾委要求各地、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任务分工,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救助措施,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响应期间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减灾办。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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