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将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广东应急管理厅
2023-09-13 09:13
摘要

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22时将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鉴于受灾地区灾情趋于稳定,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22时将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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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将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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