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正式启动申报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德群
2024-06-12 21:48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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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3日,第二十二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正式启动申报,8月15日截止申报。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是深圳工业总会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的原则和要求,首创全面推动品牌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是全国唯一由政企社研媒联手帮助企业提升企业及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的具体行动。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已连续举办二十一届,累积产生1074个“深圳知名品牌”,仅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万分之四,销售额合计占全市销售总额的49.73%、纳税额占41.67%、出口额占36.69%。其中,“华为”等75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际细分市场前三位;“迈瑞”等216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20+8”产业集群占39%。“深圳知名品牌”引起国内外大品牌的关注,沃尔玛、ZARA、AGC等先后主动申报参评。

本次征集申报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设终身制,三年一复审,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

申报“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合法运营五年及以上,申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企业)、拥有注册商标、质量优良、市场竞争力强(近一年销售额在7000万元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自主创新能力强、社会信用良好、履行社会责任、知名度较高等条件。

同时,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荣获第十九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含第一、四、七、十、十三、十六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九届通过复审的企业),迄今已届满三年,需于本届申报复审。对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复审通过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在复审认定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并同时授予“湾区知名品牌”称号。对符合条件的或未提交复审申请材料的企业,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此次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http://brand.fszi.org),选择选择“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进行申报注册,阅读申报系统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材料。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闻坤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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