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惠州举行的“建设美丽惠州 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称,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该市生态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42宗,罚没6566.29万元。得益于惠州对生态环境的用心呵护,该市7县(区)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发布会通报称,近三年来,惠州市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处置的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18项,突出打造11个典型经验模式。同时不断健全市场体系,该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超121.37亿元,发行绿色债券23亿元,覆盖绿色低碳工程项目建设、清洁生产及技术改进等多个方面。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为98.8%,“无废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该市生态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42宗,罚没6566.29万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99宗,不予处罚金额1776.09万元;处罚案件符合「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185宗,减轻处罚1707.45万元。
当天的发布会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雷战雄发布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从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惠州生态环境状况。与2022年相比,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水质稳定优良,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生态质量基本稳定。2023年,惠州市生态质量指数为71.97,生态质量为一类。
助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发布会称,近年来,惠州市持续深化环评改革,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让企业切身感受到审批的速度、服务的厚度,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服务惠州高质量发展
惠州印发实施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依法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协同提高环评审批效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从环评文件编制到技术评估和审批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压实环评单位关于环评文件质量的主体责任,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质量保障。
在开展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中,目前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等3个园区获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开展联动试点,试点内容包括推进一批登记表免于办理备案、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环评编制内容、推广报告表「打捆」审批、优化总量指标审核管理、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等6项,下来该市江加强对这3个园区开展联动试点的工作指导。
此外,在优化监管方面,惠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行视频监控和物联网监管,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提升排查效率,通过远程执法实现智慧监管。
(图片由惠州市委宣传部提供)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