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06-12 11:03
摘要

近年来,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助力法治深圳建设

近年来,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助力法治深圳建设。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新时代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以及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的专门考虑,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健全数据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局内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及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列入局党组集体学习内容,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真正入脑入心、持续走深走实。

二、加强普法责任机制建设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普法建设全过程。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普法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法治工作局领导牵头部署普法工作计划,办公室统筹抓好普法各项任务落实,并指定专人担任法治专员,各业务处室与局属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普法职责,落实国家机关“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列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会学习议题和局长办公会学习议题,持续开展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局班子成员参加市委组织部有关专题培训,以上率下带动全局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建立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普法等领域提供法律意见,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配合有关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时答复被申请人答复书,按要求出庭应诉。

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一)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着力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市委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常态化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邀请法学专家、律所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工作人员进行讲解。

(三)组织局公务员按时学法。组织全局公务员按要求在学法平台参加学法考试,成绩全部达标;处级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法治培训和考试;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四、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加强宪法普法宣传教育。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弘扬宪法精神、贯彻实施宪法。近几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宪法宣传点亮城市地标”活动。在“深圳政府在线”“政务动态”“部门动态”等板块发布宪法相关宣传内容。利用“i深圳”APP和“i深圳”公众号等新媒体关注人数多,浏览量高的优势,多层次、多角度、多形态开展宪法宣传报道活动。通过在政务服务中心播放宪法普法视频、投放宪法宣传海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营造热烈宪法学习氛围。

(二)加强政务服务领域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出台《深圳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深圳市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公报刊登、制发推文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领域普法宣传。

(三)加强数据领域普法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组织政数领域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法学专家对《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开展专题培训;健全数据领域规章制度,起草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促进数据领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四)加强网络安全领域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印发《深圳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规划(2023—2025年)》,为全市数字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持续强化网络安全法律意识教育,创新网络安全普法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全市网络安全建设成果展暨互动体验展和2023年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培训,着力提升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法律意识和能力。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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