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论丨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05-28 09:15
摘要

推动生产力迭代升级

今年全国两会,新质生产力成为备受关注的热词之一。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把党委的“决策图”高效转化为人大工作的“施工图”,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推动生产力迭代升级,显得尤为重要。

宝湾南海产业园移交拼多多,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资料图

新质生产力是新时代实践和理论创新的集成,是一种新兴的生产力形式。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必须先弄清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什么。如果连这几个问题都尚未厘清,就赶时髦一哄而上,不仅起不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还有可能削弱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序推进。

何为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当代先进生产力,它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质变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力提升为核心标志。因此,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让先进生产力持续迸发,就要不断调整生产关系,构建与之相配套、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启动立法也好,依法监督也罢,都不能想当然,更不能凭感觉,而是要把监督重点放在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律的新型生产关系上,把着力点放在实现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上。而无论以何种手段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都应当弄清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特别是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让各类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顺畅流动起来。

对新质生产力的理解,不能简单化、概念化、标签化,不是“新瓶装旧酒”,更不是一个箩筐什么都往里装,而要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已有产业基础,顺应产业发展大势,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发展方向。要清醒地认识到,广东与京津冀、长三角不同,地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各有差异,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也要因地制宜,不能照搬照抄别市的模式,特别在新兴领域立法、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上,要因市而动、区别对待,避免在法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上“耕错田”“站错位”。

时下,广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在紧锣密鼓地谋划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但有的地方对“因地制宜”的要求和理解存在偏差,认为科技创新就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但是,并不是所有与创新沾边的都是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不应该偏离这个“航向”。

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如果说“正确监督”是前进方向,“有效监督”是实现目标,那么“依法监督”就是行动途径。因此,要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立法引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唯有加强新质生产力相关制度供给,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力量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才能彰显法律权威。

文/覃剑 作者单位:佛山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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