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
王军,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故宫学研究所所长,曾任新华通讯社高级记者、《瞭望》新闻周刊副总编辑,长期致力于城市规划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著有《城记》《拾年》《历史的峡口》《尧风舜雨:元大都规划思想与古代中国》等。
“多方参与,统规自建,产权明晰,流水不腐,这是看得见的传统。”
“恢复性修建,并不是要对历史街区用青砖灰瓦搞一场城市化妆运动,做表面文章。”
“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城市大规模拆除老街区、大规模外迁居民、大规模建设假古董等错误行为,一直难以受到约束。”
……
谈及文化遗产保护话题时,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故宫学研究所所长王军的言语之间,依然透着一股“新闻人”特有的犀利。在2016年进入故宫博物院工作之前,他是新华社高级记者、《瞭望》新闻周刊副总编辑……24年的新闻职业生涯中,他长期关注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发展。进入故宫博物院工作之后,他专心从时间与空间来研究北京城的规划构造艺术。
作为一位致力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专家,王军今年是连续第二年参加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在接受晶报记者专访时,他表示,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如如何处理老城保护与新城建设关系、如何破解普遍存在的老街区衰败问题、如何弥补文化遗产的类型缺失问题等……他认为,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高度重视的今天,应该从保护体系、保护机制和保护体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要用青砖灰瓦搞城市化妆运动
在谈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时,王军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中提出——“老城不能再拆,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其中,“老城不能再拆”,便是针对老城之内长期存在的大拆大建的问题,这已发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强音。
那么,何谓恢复性修建?王军认为,恢复性修建并不是要对历史街区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兴建仿古建筑,亦不是要对历史街区用青砖灰瓦搞一场城市化妆运动,做一些表面文章。
他建议,在恢复性修建之前,必先查明老城衰败之因,对症下药。对一个老城的保护与复兴,离不开生于斯长于斯的民众,离不开支撑社会人格的财产权保护,离不开作为政府本职的公共服务投入,离不开攸关社会稳定的可持续社区营造。“多方参与,统规自建,产权明晰,流水不腐”——这些看得见的传统,依然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因此,要做好“恢复性修建”,首先就是要恢复的就是这样的生长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动老城的保护与复兴。
文化遗产保护需多方参与共治共享
近20年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非常快,中国的城乡形态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在城市规划中应如何更好地融入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
王军认为,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需要通过良善的城市规划予以实现。首先,城市规划需要在空间的安排上避免引发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我们看到,国内不少城市,长期以来在老城之上建设新城,不但造成对老城的巨大破坏,而且导致严重的单中心城市问题——中心区过度集中了城市功能,就业与居住失去平衡,导致严重的交通拥堵及环境污染问题。如果避开老城建设新城,就有利于推动城市的平衡发展,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他说。
他表示,城市规划须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机制作出规定,比如《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全面建立老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长效机制,以原工艺高标准修缮四合院,使老城成为传统营造工艺的传承基地” “推动完善房屋产权制度,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加强公众参与制度化建设,实现共治共享,营造‘我要保护’的社会氛围”……这些规定极为重要,需要长期坚持,有力推行。
文化遗产重在内涵不能只看年代
历史建筑和风貌区是一个城市的文化遗产的最直接的体现。
深圳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城市,也是一个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的城市,尤其是近10年来,深圳已相继公布多批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保护名录和地名名录。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方面,深圳将旧工业区改造升级为文创园区,以及将工业遗产转化为开放艺术街区,如华侨城创意文化街区和罗湖区金啤坊(金威啤酒厂)的改造……
王军对深圳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深圳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设市,以令人惊叹的“深圳速度”迅速崛起为人口逾千万的巨型城市,这在人类城市发展史上前所未有。深圳积淀了在那个激情燃烧的时代中国人拥抱世界的梦想,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伟大见证,是人类城市发展的奇迹,虽然相对年轻,却拥有独一无二的“历史的见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的价值人们会看得更加清楚。“文化遗产重在内涵,不能只看年代,相信深圳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无愧于这一伟大的城市。”他说。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亟须完善
在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上,王军提出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民族认同和凝聚力的源泉,但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未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古老建筑被任意损毁,传统村落人口和产业空心化导致衰败,以及基层文物保护力量不足等……
时隔一年,王军认为,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高度重视的今天,现行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亟需加以完善,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保护体系不完善、保护机制不明确、保护体制不健全这三个方面。
在保护体系方面,应对遗产类型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全覆盖。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遗产类型存在缺失,不能做到全覆盖,比如最具中国文化特色的人文与自然环境高度结合的文化景观,目前还未被列为需要保护的遗产类型,导致一些伟大的建筑与聚落遗产,其周边的人文与自然环境遭到破坏。
在保护机制方面,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只是作了一些风貌形态上的规定,以致一些城市大规模拆除老街区、大规模外迁居民、大规模建设假古董等错误行为很难受约束;传统的村落保护则须破解城乡二元问题,实现城乡之间要素流动;包括文化遗产保护在内的公共服务投入推升了不动产价值,却不能通过合理的税收机制返还公共财政以实现可持续保护,这些都是需要尽快研究并纳入立法程序的问题。
在保护体制方面,各级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设置不全,编制、人员严重不足,缺乏稳定的队伍,是迫在眉睫、必须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机构设立、人员编制未做出相应的规定,这个问题需要解决。
记者:余彦君
编辑:陈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