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高速公路“过山车式”限速,是时候该说再见了
​读特评论员 谢仕亮
2020-09-01 10:10
收录于专题:特评

都说“有车一族”糟心事多,路遇“断崖式”“过山车式”限速,高速公路难“高速”,便是其中一桩。限速值忽高忽低、限速标志混乱、限速标志间距太近……高速公路限速乱象在全国多地均有不同程度存在,让不少车主头疼不已、苦不堪言。

为此,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该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力求解决限速不规范问题,增强司乘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回应了舆论与社会各界的关切。

高速公路,顾名思义就是高速行驶的公路,以达到物畅其流、人畅其行的目的。高速公路限速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引导车辆顺畅有序行驶。然而,一些高速公路却存在限速值过低,变化过于频繁,限速点过于密集等不规范的任性限速乱象。限速值过低,容易让车主产生“缴的是高速的钱,行的却非高速的路”的不值感。而限速值变化过于频繁、限速点过于密集,则不仅容易导致车辆违章,让车主面临不必要的罚款与扣分;也容易让车主分心,增加驾车危险系数,影响安全驾驶;还容易让人质疑交警部门是在人为制造超速罚款陷阱,拿“限速牌”当“提款机”,搞“执法经济”,变相收费。此外,不科学的任性限速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道路通行和道路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了物流、人流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导致高速公路任性限速乱象频出的原因,可以从前些日子交通运输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蔡晓红提出的“关于完善高速公路限速管理的提案”的具体内容中约略窥知:一方面,一些地方交通部门有规不依,限速路段的划分、限速值的确定和限速方式的选取没有严格执行限速标准,将2017年发布的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五部分限制速度》束之高阁;另一方面,一些交通管理部门未能妥善处理安全与效率的关系,顾此失彼的情况时有发生,应在重视安全的同时,充分兼顾其基于高速的通行效率,合理确定限速标准。此外,不排除一些地方交通执法部门将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依据,创收压力与创收冲动之下便催生了高速公路“断崖式”“过山车式”频密限速的怪胎。为此求解,当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让交警收入与罚款脱钩,进而依据道路等级和实际路况,以及因超速行驶造成的事故比例,科学设立“限速牌”的密度,保持限速相对稳定,以维持车辆行驶舒适度和安全性,提高安全水平。

欣喜的是,对于高速公路“过山车式”限速乱象,国家层面已然高度重视,并对此作了“对症下药”的制度安排,至于“疗效”如何,便得看接下来各级交管部门的执行力了。事实上,近期包括湖北、甘肃、广东、山西等在内的全国多地都在规范道路限速等方面有所动作,为即将实施的新规提前做准备,传递出积极信号。讲真,对于高速公路的任性限速乱象,是时候说再见了!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评论员 谢仕亮)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