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3-09-19

根据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交规〔2022〕10号)的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通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根据办事指南及用户操作手册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从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三、咨询方式

申请企业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并查询办理进程。咨询电话:83168233、83168329。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2.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3.2023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申报指南

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5.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入口登录智能政务服务平台操作指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doc附件2.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x附件3.2023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申报指南.doc附件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docx附件5.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入口登录智能政务服务平台操作指引.pdf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3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请企业属于第三方重点物流企业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度企业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 2.2022年度企业经营收入超过1亿元,或者超过60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2022年度主营物流业务收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70%; 4.企业2022年度利润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2022年度在本市(含深汕合作区)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不低于200万元; 6.2022年度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2022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经营性道路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申请企业属于第四方重点物流企业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2022年度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2.企业2022年度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或者连续超过6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30%; 3.企业2022年度主营物流业务收入占营收比例均不低于70%; 4.企业2022年度利润总额不低于150万元,或者不低于1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30%; 5.企业2022年度在本市(含深汕合作区)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不低于50万元; 6.企业2022年度经营收入低于3000万元时,研发投入占经营收入比重不低于15%; 7.2022年度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企业运维数据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因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等原因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报和处罚的情形,或申报时已针对通报和处罚完成整改。
扶持政策:
对用于发展智慧物流和绿色物流的贷款资金,资助金额不超过考核期内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或者手续费用的50%。对用于其他用途的贷款资金,资助金额不超过考核期内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30%或者手续费用的30%。每家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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