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4日--12月16日(截至24:00)。
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1.申报单位在贷款当年申请入库;
2.申报单位获得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合作银行持续期(且不间断使用)三个月及以上的人民币银行贷款(贷款合同起始日或贷款实际到账日应在2020年2月28日及以后,不限笔数),用于支持研发经营活动,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且该笔贷款在2022年10月31日前已结清。对纳入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库的企业予以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1.贷款利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资助,其中,对于首次获得贷款(指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内获得的首笔贷款,以企业的征信报告为准)的申请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资助;
2.对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产生的利息,统一按80%予以资助,其他时段按第一条执行;
3.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50%予以资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30 万元;
4.本次针对累计贷款额达300万元,或实际支付费用(含利息费、担保费)累计超过10万元的贷款;
5.单个申请企业本年度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100 万元,累计获得贴息贴保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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