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南山区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2-09-08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政策,南山区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即将开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系统上线之日起至9月30日。逾期未申报或未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

(一)电脑端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二)手机在“i深圳”app首页点击“南山区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申报”进行申报。

三、补贴对象:

对2022年3月1日前在南山区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工业、住宿餐饮业以及批发零售业的微型企业,给予一次性消杀补贴。

工业按2022年5月在深实际缴纳社保员工10人以下(不含10人)界定微型企业;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按2022年3月在深实际缴纳社保员工20人以下(不含20人)界定微型企业。

四、资助标准:

工业微型企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家,住宿餐饮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微型企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家。在《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有效期内(政策发布之日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被划入“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的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的100%补贴,“三区”外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的50%补贴。

五、重要提示:

(一)各微型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项目操作指引,按申报系统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访问或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申报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本次申报项目均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耐心等待下一环节审核。

(三)申报前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确保本企业已开通对公账号;

2、需准备PDF格式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8日
相关附件
符合资助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南山区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申报移动端(i深圳)操作指引.docx南山区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申报电脑端操作指引.pdf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1. 2022年3月1日前在南山区依法注册登记; 2. 工业微型企业类2022年5月在深实际缴纳社保员工需在10人以下(不含);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2022年3月在深实际缴纳社保员工需在20人以下。
扶持政策:
工业微型企业可获得1,000元/家的补贴,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微型企业可获得2,000元/家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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