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疫情期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操作规程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2-04-14
各有关企业: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降低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疫情期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操作规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2年4月30日后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受理通知。

二、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此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详见附件《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疫情期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操作规程》。

四、注意事项:

1.工业行业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个门类的合称;服务业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零售、体育行业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通知规定(详见附件)。

2.政策咨询电话:26542896、26542919。

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疫情期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操作规程.docx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pdf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doc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doc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doc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50.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于2022年2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在深圳市内的银行合法获得人民币贷款(含展期); 3、申报单位应为上年度产值20亿元以下(含)的工业企业、上年度营收10亿元以下(含)的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产值8亿元以下(含)的建筑业企业、上年度销售额20亿元以下(含)的批发业企业;此外,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零售、体育行业企业,不受上述规模限制(规上、限上企业行业参照企业纳统时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类别划分,产值/营收/销售额数额以区统计局反馈为准;未入库企业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佐证材料);资助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类金融企业。
扶持政策:
1、对辖区首贷户企业或在辖区内银行网点申请贷款的企业给予最高50%贴息比例,贴息期限不超过3个月,贴息金额最高50万元。其中,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可给予最高70%贴息比例,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2、对在市内区外银行网点申请贷款的企业给予最高20%的贴息比例,贴息期限不超过3个月,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其中,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可给予最高50%贴息比例,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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