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1年集成电路企业采购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大做强光明区智能产业,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现发布光明区2021年集成电路企业采购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附件1:光明区2021年集成电路企业采购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承诺协议书(模板).doc
申报企业须为在光明区注册登记、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在60%及以上,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在50%及以上,或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可获得实际购买费用30%的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得200万元。
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属于IP授权协议中知识产权最终被授予方且不再转售予第三方的企业可获得IP实际购买费用(即IP授权费用,不含版税费用)30%的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得200万元。
购买高端IC工程测试验证及产品分析相关软件、仪器、设备等的企业可获得实际购买费用50%的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得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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