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开展创优评级资助项目、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各有关企业:
2020年我区“创优评级资助项目(服务业)”和“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已开始接受本年度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10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25日下午6:00。该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纸质材料提交方式、提交时间请留意申报系统提示和短信通知。
二、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均为2019年期间。
三、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四、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详见附件《创优评级资助项目操作规程》、《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操作规程》。
五、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技术咨询电话:26712272,政策咨询电话:26542173。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1.创优评级资助项目操作规程.docx
2.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操作规程.docx
创优评级资助项目
扶持标准
(一)对获评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或“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获评两项认定的单位,只奖励一项。
(二)对获评为“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AAAAA级物流企业”、“AAAA级物流企业”、“AAA级物流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获评两项认定的单位,只奖励一项。
(三)对获评为“全国连锁百强”、“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获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经国家、省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对经认定的注册在辖区,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品牌连锁酒店管理公司(不含星级酒店),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旗下管理三家及以上同一品牌分公司或辖区内全资子公司;
2、上一年度营业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
(七)对获评为市级及以上“绿色饭店(酒店)”、“绿色商场”的单位(不含星级酒店),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基地),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2019年及以前获评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以“验收结果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九)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本操作规程所涉及的项目均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首次获评后已获奖励的,复评后不再奖励,首次获评后未获奖励的,可在复评后进行申请,复评项目仅可按照上述标准申请一次。获得奖励的企业再获得更高级别称号时,仅可申请补发奖励差额。
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
扶持标准
支持拥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全球性或国内知名的人才服务机构入驻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房租补贴。对经核准的入驻机构,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70%且不超过100万元给予租金补贴,在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70万元给予租金补贴。申请房租补贴从首次申请起连续计算,以12个月为一个年度,每年申报一次。创优评级资助项目
申报要求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在本辖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南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项目
申报要求
1、申请补贴时间段注册地及纳税关系均在南山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含分支机构)。
2、已缴纳房租且申请补贴时间段在南山区纳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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