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开通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0-09-29
各有关企业:

2020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至2020年10月19日18: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详见附件《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企业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0)》。

四、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26542671。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0年度).doc
相关附件
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020年度).doc.doc
基本条件:
扶持标准: (一)根据区统计局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的技术改造投资额,结合企业的产值贡献、税收贡献等因素,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30%比例的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适用范围:
申报要求: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上年度工业技改投资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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