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宝安区2020年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

2024-04-30 15:04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分类: 科技创新
生效日期: 2020-03-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创客团队项目资助。

二、申报条件

1、依据各项目申报条件要求,详见“宝安区2020年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申报一览表”及“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宝安区财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科创局”(公共服务事项)模块,根据各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相应的申请书及材料。

2、请将申请书及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和复印,并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1、网上申报

受理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2日18:00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科创局”(公共服务事项)模块根据要申报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

2、纸质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3日

提交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具体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也可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收件人: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物料室,联系电话:27660224、85908590。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7880232。

重要声明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请事宜。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请。

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举报受理部门:监督评估科曹小姐29997116)

附件:

1、宝安区2020年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申报一览表

2、宝安区2020年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申请书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宝安区2020年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申报一览表.xlsx附件2.宝安区2020年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申请书.docx
基本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企业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近两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项目企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两年内在深圳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赛事中获奖的创客团队; (2)近两年内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 (3)近两年内在国家、省、市、区(不含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赛事中获奖的创客团队,并已获得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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