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探索“党政主导、社会力量参与” 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共治机制

读特记者 熊奇侠 通讯员 张燕强
2020-09-01 23:07
摘要

坪山区探索“党政主导、社会力量参与” 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共治机制。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深圳随后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坪山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提出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多元主体开展共建共治,推出多项创新改革,坪山区创新探索“党政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共治机制正是改革成果之一,2017年入选“粤治-治理现代化”优秀案例,2018年获评深圳市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实践创新示范项目,2019年被编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

搭建平台 社会力量参与劳动调解的坪山实践

劳动争议调解作为劳动争议处理中的重要方式,政府部门更多担当“裁判员”“执法者”角色,存在调解精细度不够等情况,社会组织在了解劳资双方诉求、引导化解矛盾方面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更强的有效性、更优的服务性。

坪山区一直在劳动争议调处体制机制上积极创新,发挥社会力量的“连心桥”“润滑剂”优势,努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在全省首创《坪山区社会组织参与劳资纠纷调解指导办法》,先后制定《坪山区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工作办法》等政策,为社会组织承接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提供指引。

区级层面,坪山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级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下称“促进会”),协助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区域层面,推动辖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发展产业组建行业调解组织,目前坪山区规模以上企业已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00家。

党政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调解现场

针对小微企业用工不规范、劳资双方地位与利益更加不均衡现状,坪山区在全国创新出台《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社会组织在小微企业中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提升调解效能。截至目前,共有8家专业机构为287家小微企业提供托管服务。同时坪山区多级调解网络、多层次调解队伍覆盖率以及依托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建设,保证调解机制在小微企业继续发挥作用,经提前介入开展调解服务,享受托管服务的小微企业劳动信访、监察、仲裁指标量逐年下降。

专业引领 提供劳动争议全流程调解服务

除搭建平台,坪山区还通过专业引领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在劳动争议源头治理、仲裁效能提升等方面积极探索。

培养专业队伍。政府财政全额保障开展12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目前已培养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师)474人;建立兼职调解员队伍,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中选取40名兼职调解员,其中企业人事比例超80%;从兼职调解队伍中选取10名调解员组成法院特邀调解队伍,开展相关诉前调解工作。

位于园区的劳动争议调处基地

注重专业引领。案外调解方面,社会组织指导协助开展企业内部纠纷调解,接受企业邀请提供劳动争议专业调解700余次,六联社区“阳光调解室”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400余宗,成功率达98%;仲裁调解方面,促进会共调解成功1266件,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涉及员工数1500余人,调解成功率90%以上,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采购促进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成功调解案件400余宗;司法调解方面,坪山区法院与促进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开展诉前调解,目前已有200宗案件在正常流转,其中有30宗案件调解成功。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能有效解决当前劳动争议调处面临的案多人少、专业知识欠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提升仲裁办案效能,提升劳动争议调处的社会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

接下来,坪山区将继续探索“党政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提升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提高调解队伍能力和素质,引导更多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劳动关系领域职能,释放市场活力,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以先行示范的担当,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坪山实践,为创新坪山建设和深圳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

(作者:读特记者 熊奇侠 通讯员 张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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