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随县博爱特校校长刘爱业强奸案二审宣判。4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州中院二审认为,本案强奸犯罪发生于相对封闭场所,如刘爱业的校长办公室等,在场人只有被害人及刘爱业。在刘爱业未供述犯罪的情况下,在案的直接证据只有被害人的陈述。这是因本案客观情况造成的,不能以此否定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或认为本案被害人陈述这一直接证据系孤证。
此外,二审认为,刘爱业始终不如实供述,依法不予从轻处罚。
2024年1月8日,随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爱业对被害人陈思思和王某某实施强奸,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与此前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刘爱业作为随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负有照护残疾未成年学生的职责,而其不尽职责反而利用其特殊身份和便利条件,奸淫幼女学生,另多次强奸残疾未成年学生,情节恶劣,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特校残障学生指控校长“性侵”
资料显示,随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安居镇徐家嘴村,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的民办特殊学校。
事发之前,该校校长刘爱业颇具善名,曾以“爱心人士”的形象被多家媒体报道。这所特校在当地也口碑颇佳,来自附近各村镇残障家庭的很多家长都放心地将孩子托付给刘爱业,再加上学校几乎不收费,乡亲们都对刘爱业颇有好感,甚至心存感激。
然而,随着该校学生站出来指控其“性侵”,当地人才意识到,表面看起来慈祥随和的“刘校长”,实际上并不简单。
有视力障碍的陈思思(化名)是第一个站出来指控刘爱业的。她的堂哥陈均(化名)告诉顶端新闻记者,2022年5月初,思思在电话中向他哭诉了被刘爱业“摸胸”的事情。陈均非常震惊,立即赶回老家,陪妹妹一起搜集刘爱业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
5月中旬的一天,刘爱业再次猥亵了陈思思,陈均随即报警。警方后续的一系列取证,证实了刘爱业的猥亵事实。
后续,陈思思向警方口述,自己也曾被刘爱业强奸。报警后,警方带陈思思做了妇科检查,显示阴道瓣有裂伤。但由于报警当天没有发生强奸行为,没能提取到刘爱业的DNA。
被侵犯的不止陈思思一人,周晓若(化名)也是站出来指控刘爱业的一名学生。此外,据陈均了解,受害人还有一人,“但这位女生表达能力有限,她家里人也不愿站出来发声。”
最终与刘爱业“对簿公堂”的,只有陈思思和周晓若。
刘爱业被认定强制猥亵罪后,再被控强奸罪
随县法院曾认定,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刘爱业多次在学校校长办公室及学生寝室抚摸和揉捏未成年学生陈思思(女,盲人,2004年出生)胸部。2021年下半年,刘爱业在校长办公室抚摸另外两名未成年女学生王某某和张阳阳(2005年、2006年出生)。据媒体报道,两名未成年女学生均存在智力残疾。
2022年12月,随县法院判决,刘爱业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3年6月16日,陈均告诉百姓关注记者,他对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博爱特校校长刘爱业犯强制猥亵罪存在异议。陈均说:“我们想的就是其他的受害者或者其他知情的人能够站出来,再去指认那个校长,然后给他(刘爱业)判个强奸。”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公众关注。
2023年6月17日,随县法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该院高度重视网上发布的关于随县博爱特校刘某某强制猥亵案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正对该案件进行全案审查。
2023年9月4日,刘爱业再被控强奸案在随县法院开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2024年1月8日,随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爱业对被害人陈思思和王某某实施强奸,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与此前刘爱业被判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禁止被告人刘爱业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思思的经济损失9341.80元由被告人刘爱业赔偿。
之后,刘爱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2024年3月19日,该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2024年4月8日,澎湃新闻获取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合来源:澎湃新闻、观察者网、百姓关注、顶端新闻、封面新闻)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江晓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