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代金涛: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 着力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

​深圳财政
2024-03-12 16:59
摘要

深圳市财政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标准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实现更高质量、更高能级发展贡献力量

3月10日,《中国财经报》“国家账本2024”两会特刊刊登了深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代金涛同志的署名文章《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 着力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

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深圳擘画的宏伟蓝图。2023年以来,深圳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扛起新时代历史使命,坚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深圳市财政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标准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实现更高质量、更高能级发展贡献力量。

财政与金融协同联动,提升产业体系“竞争力”

深圳坚持实体经济为本,突出制造业当家,牢牢扭住新型工业化这个关键任务,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深圳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连续2年实现全国城市“双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1.9%,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二。财政部门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统筹用好引导基金、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普惠金融等政策,支持提升产业体系“竞争力”。

打造“一集群一基金”体系。围绕全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按照一个产业集群至少有一只基金配套支持的原则,分批设立生物医药、智能传感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20+8”重点产业集群基金,加快项目投资。强化财政与产业部门协同配合,探索“引导基金+专项资金”联动互补,优化投资模式和体制机制,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打造“基金+”招引模式。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优势,对接产业链与资本链,精选优质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本开展合作,引资本“活水”赋能产业发展。举办深圳市产业投资人大会,落实市场化方式引入国家级大基金,积极推动全国社保基金会专项基金、与保险机构及产业龙头合作基金等一批高质量引资项目落地。构建产业投资人综合服务平台和基金投资服务机制,支持重点企业和产业项目融资。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808.3亿元,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重大采购项目金额标准,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释放代理市场份额,在全国率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采购领域的“一照通办”,高质量完成全国首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工作,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活用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累计入池贷款1.76万亿元,涵盖27.8万家市场主体;市融资担保基金下沉业务、降费让利,提高融资便利性和可得性。深圳获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入选首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全市商事主体数量达422.6万户,稳居全国第一,新登记56.5万户、增长26.4%。

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提升科技创新“硬核力”

深圳坚持“四个面向”,推动“四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81%,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94.9%、总量居全国第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47万家。财政部门做好优化投入结构和创新体制机制两篇文章,支持提升科技创新“硬核力”。

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2023年,全市教育支出1001.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构建了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格局。调整优化普通公办中小学生均拨款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新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校182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20.7万个。制定出台“生均+项目+绩效”高校财政投入政策,建立财政绩效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多元化筹措办学经费。

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市科技研发资金中不低于30%的资金投向省实验室、基础研究机构、诺奖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设立普惠制科研经费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支持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技术创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等重大战略任务攻关。围绕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出台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24条措施,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改革精神的基础上,提出8条全新改革举措,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建设。围绕促进深港科技紧密协作、优势互补,研究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的税收政策。国务院出台河套发展规划,明确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安排。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河套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目录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河套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落实河套发展规划,对河套财政科研资金监管探索适用港澳审计准则。

助力人才强市建设。支持出台《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人才引进、培养、开发、使用、服务等方面迭代升级政策,为深圳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提供人才支撑。

政策与资金协同作用,提升民生福祉“保障力”

深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幸福标杆。财政部门聚焦“民生七有”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2023年,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等九大类民生支出331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66%,让民生幸福更有成色、更有温度、更有质感。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卫生健康支出619.1亿元,丰富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新增床位5500张、社康机构45家。强化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应用,推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深圳获评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

保障住有宜居。全市住房保障支出214.6亿元,通过专项债、国企参与等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新开工12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30个。支持出台《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6亿元。把稳就业摆在财政优先保障位置,支持劳动者提技赋能,新增就业19.7万人。出台普惠托育体系、居家适老化改造财政支持政策,推动“一老一小”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以财政付费为切入点,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水质净化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挂钩的按效付费模式。

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5亿元,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21万平方米、体育场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开放共享、一键预约”体育场馆累计达1930所。深度参与重大文体场馆运营模式研究,保障深圳美术馆新馆等一批场馆开馆营业。

管理与改革协同推进,提升财政治理“内生力”

深圳聚焦财政管理关键环节,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能,以先行示范区的标准做好财政工作“内功”,进一步提升现代化超大型城市财政治理水平。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2023年,全市利用地方政府债券702.6亿元,支持打造高质量投资高地。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地方政府债券应用“财政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曲线”定价,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编制政府资产盘活三年计划并出台年度实施方案,全年盘活市区两级政府资产规模超100亿元。在全国率先探索通过信用手段追缴非税收入,完成首批信用信息公示,推动信用主体履行缴款义务。

构建财会监督纵横贯通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巡察、审计、税务、公安、证监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协会建立横向协同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连续三年赴境外发债。继2021年全国首发、2022年续发后,2023年继续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并首次赴香港开展路演,实现更高认购倍数、更多元项目类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圳赴境外发债入选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首批典型案例。深圳市财政局荣获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杰出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人”奖项。

实施财政“放管服”改革。推出两批财政“放管服”改革举措,释放管理资源,延伸财政服务,强化监管职能,推动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市场主体三端减负增效。开展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分类管理,推动健全内控体系。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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