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已建成超400家“工会爱心妈妈小屋”

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2024-03-06 22:46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全市已建成超400家“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其中96家小屋获评广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

“环境很卫生,设备全。”“隐私性很好,在里面很有安全感。”在使用过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爱心妈妈小屋后,何女士与王女士这样评价道。

记者向深圳市总工会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超400家“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其中96家小屋获评广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爱心妈妈小屋就是广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示范点之一,建于2021年7月,迈入这座15平方米的小屋,恒温空调、带隔帘的哺乳沙发、奶瓶消毒柜、存奶专用冰箱、女性护理用品、化妆品、妇幼读物等一应俱全,据悉自设立以来累计使用人数超千人。

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爱心妈妈小屋

为鼓励和规范“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大力推进2024年“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的通知》,重点推进育龄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场所开展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加大医疗卫生系统、重大工程项目等公共场所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力度,在设有儿童保健或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单位、妇幼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机场、车站、港口、高速服务区等交通枢纽,购物中心、商务楼宇、政务服务中心、营业网点、儿童游乐场等重点领域,根据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与社会服务对象共用原则,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同时,发挥工会资源优势,在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站、点)、职工之家等服务场所配套建设“工会爱心妈妈小屋”。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东山社区工会联合会爱心妈妈小屋

《通知》对于“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给出了明确的建设标准。例如,面积为10平方米左右或不低于10平方米;可以是固定场所,也可以是临时性场所;分基础配置和舒适配置作出规定;需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标识的铭牌,便于女职工识别和使用;应制定使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进行清洁打扫,同时对于使用人员应实施登记制度;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妈妈课堂”学习活动;提倡有条件的企业、楼宇将“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对社会开放。

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贴心提供安全整洁场所的“工会爱心妈妈小屋”亦能收获满满福利。记者了解到,对通过审核的深圳“工会爱心妈妈小屋”,深圳市总工会将下拨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5000元。经推荐选出的广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示范点,广东省总工会将下拨专项补助资金10000元。设立在机关事业单位、楼宇、企业、园区内部,主要供用人单位内部有需要的女职工使用的工会爱心妈妈小屋以及设立在机场、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供有需要的女性使用的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均可申报。

(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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