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底捞包间拍不雅视频”,警方:4人被刑拘!
广州荔湾公安微博
02-19 15:39

2月14日下午,广州荔湾警方通报“女主播海底捞就餐拍不雅视频”:已立案开展侦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2024年2月14日下午,广州荔湾警方接到某餐饮店负责人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其店内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上传播。接报后,荔湾警方迅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曾某(女,40岁)为博取网络关注,于2月12日17时许在花地大道某餐饮店包厢内用餐期间,拍摄低俗视频,并通过网络将视频发给陈某(男,35岁)等人。陈某为吸引流量,达到带货牟利的目的,将该视频再次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陈某和朱某(男,37岁)、冼某(男,31岁)等4人还拍摄多部淫秽视频及图片,并通过网络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对曾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信息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文明上网。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2月19日

编辑 张克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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