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禁用原料,花迷化妆品被罚8万元!客服:产品已下架

读特融媒体记者 邱思艳 文/图
2024-01-1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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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叶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原料“万寿菊花提取物”,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被罚款8万元。

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一叶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原料“万寿菊花提取物”,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被罚款8万元。

除用于销售,该公司还将含有禁用成分的产品用于员工福利、赠品赠送。1月18日,读特融媒体记者在淘宝、京东等渠道了解到,相关产品已下架,尚未接到上架通知。

2880盒化妆品含禁用成分

2023年8月28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上海一叶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花迷栀子花裸感素颜乳”“花迷花卉奢养精华粉饼02亲肤色”等产品中含有“万寿菊花提取物”。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在2022年6月20日至7月3日期间,指令上海中翊日化有限公司生产了含有“万寿菊花提取物”的三款化妆品累计2880盒,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2021年9月-2022年1月,该企业将2112盒含“万寿菊花提取物”的化妆品用于发放员工福利,192盒用于赠品赠送,剩余576盒则打包销售给爱花迷(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827.52元。事后,该公司进行了产品召回,但仍有部分产品流入了市场。

“万寿菊花提取物”被明确列为化妆品禁用原料

据了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发布实施的《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的公告(2021年第74)号》附件3《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序号106)中,明列“万寿菊花提取物”为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原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2005年,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发布的评估意见SCCP/0869/05提出,万寿菊提取物/油具有光毒性,由于缺乏未证实的安全使用限值,建议化妆品中不要使用万寿菊、小万寿菊、孔雀草提取物/油。2018年,欧盟正式将万寿菊划为化妆品禁用成分。

对此,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8.07元、罚款人民币8万元。

相关产品已下架,公司未回应

读特融媒体记者于1月18日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向“花迷旗舰店”求证相关产品情况。淘宝花迷旗舰店客服表示该款产品已下架,京东花迷旗舰店客服则表示没有相关产品。当询问是否还会重新上架时,淘宝、京东客服都表示目前尚未接到通知,后续可以收藏店铺关注。


淘宝花迷旗舰店客服表示产品已下架

京东花迷旗舰店客服表示没有相关产品

据公开资料,上海一叶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花迷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上美股份旗下品牌。上海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全渠道营销的知名化妆品企业。旗下拥有知名品牌韩束、一叶子、红色小象等,主营业务包括护肤、面膜、母婴、彩妆等品类。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于18日致电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一叶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无人接听。

编辑 高原 审读 张蕾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张露锋

(作者:读特融媒体记者 邱思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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