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后再次丢弃,是否需要进行赔偿?近日,一则关于“男孩捡到价值3万元钻戒后被父母扔掉”的话题登上了各大网络平台热搜。热搜事件系湖北省襄阳市一男童捡到一枚价值3万元的钻戒,当失主前来寻找时,男童父母称已将戒指扔掉,失主要求照价赔偿。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对捡到物品后的责任与义务展开讨论。
扔掉捡的钻戒遭失主索赔3万元
据《襄阳晚报》报道,2023年12月初的一天,3岁的小明(化名)在路边捡到一枚钻戒。回家后,小明总是把钻戒放在嘴里玩,小明的父母王某夫妇认为孩子这样做比较危险,且认为孩子捡到的是普通饰品,便把钻戒扔了。
几天后,民警找到了小明和王某夫妇。原来,该钻戒是失主李女士(化姓)的婚戒,价值3万元。李女士发现钻戒丢失后就报了警,民警通过视频发现被小明捡到,便要求归还。得知钻戒被王某夫妇扔掉后,李女士认为王某夫妇没有尽到对拾得物保管的责任,要求赔偿3万元。王某夫妇则表示,他们并不知道钻戒的真正价值,只是出于孩子安全的考虑,不是故意弄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读特融媒体记者联系到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王某夫妇到中心咨询法律问题,律师向他们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告诉他们应当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王某夫妇在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责任后,表示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解,愿意在2万元以内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接受咨询时,王某夫妇不愿透露更多个人信息,并不清楚后续的调解结果。
随后,读特融媒体记者先后致电了襄阳市公安局、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该事件后续调解结果。
钻戒事件引热议,此类案件屡见不鲜
在网络上,父母扔掉孩子捡拾钻戒遭索赔一事引起热议。有网友质疑:“失主都没有尽到保管义务,捡的人还要求保管义务?”“丢戒指的人一点损失都没有,他不该为自己的粗心大意买单吗?”;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没毛病,法律上确实有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妥善保管及时返还。”
实际上,关于此类案件早已屡见不鲜。在公开的法律案例中,有市民董某弄丢了花3200元新买的手机,通过定位功能以及监控录像锁定了拾取手机人金某并报警。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金某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他试图去解锁手机,明显有自己使用的私心,其后又因未能解锁成功便将手机扔掉。金某捡到手机后不但未主动寻找失主或将手机交至公安等有关部门,还以无法使用为由将手机扔掉,存在致遗失物灭失的故意,其行为造成董某的手机无法找到,故金某应当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向董某进行赔偿。
拾得遗失物后如何处理?律师:公众不必过度恐慌
读特融媒体记者就钻戒事件中诸多争议问题,咨询了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荣贵。王荣贵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和向权利人返还遗失物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怎么证明钻戒价值3万?孩子父母真的扔掉钻戒了吗?2万元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王荣贵表示,此次事件中未公开的细节较多,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但在此类事件中,遗失人首先应当举证证明自己是遗失物的合法所有者,并明确遗失物的具体价值。对于遗失物,不捡拾就不会产生责任。如果捡拾,拾得人就应负有妥善保管和返还责任。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钻戒事件最终若是调解成功,则没有合理不合理之分。
在具体事件中,我们该如何界定拾得人是否属于“故意和重大过失”?王荣贵指出,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理解是按照一般正常人认识能力认定,对于实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做出相应判决,公众不必过度恐慌。
王荣贵特别提醒:当拾得陌生物品时,可根据生活常理判断是否为遗失物。如果能联系到失主,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遗失人领取。如果联系失主有困难,拾得人应当及时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并说明捡到遗失物时的相关情况。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遗失人或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均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伊诺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江晓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