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全国首个市级支持社会金融发展意见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谢惠茜
01-0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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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记者获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推动深圳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印发《关于推动深圳社会金融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国内首个市级层面提出支持社会金融发展的政策。据悉,近年来,在政、商、学界的共同努力下,深圳社会金融发展初见成效,涌现出一批用金融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实践案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总结深圳近年来社会金融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意见》,推动社会金融发展,促进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金融成果落地。

对标国际:推动深圳社会金融达世界先进水平

《意见》所指社会金融,是为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教育托幼、养老服务、助残扶弱等社会民生领域提供的投资、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旨在运用金融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构建社会金融体系,推动社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打造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为此,深圳将支持社会金融领域理论研究,鼓励社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完善与社会金融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引导社会金融发展合规路径。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环境配套,推动社会金融发展,助力深圳打造可持续金融中心。

《意见》中明确,深圳目标打造基础设施完备、参与机构众多、产品结构丰富的社会金融体系,推进深圳社会金融市场规模、创新水平、国际影响力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探索构建社会金融发展框架,增强社会金融产品落地能力,培育高水平社会金融人才队伍,提升社会金融项目融资水平。推动社会影响力债券、社会影响力基金、社会影响力投资、慈善信托等业态发展,促进社会金融市场参与主体、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稳健增长。

具体来看,在完善社会金融发展框架方面,深圳将探索建立社会金融支持项目指导目录,健全社会金融项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社会金融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在丰富社会金融的市场化要素方面,深圳将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社会金融,丰富社会金融工具种类,支持社会信贷、社会影响力债券、社会影响力基金、社会影响力投资等业态发展,通过“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等形式鼓励社会金融产品、服务、研究创新。

在优化社会金融发展环境方面,深圳将支持成立社会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协会自律管理,加强社会金融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加强与香港、澳门在社会金融领域的合作交流,与国际组织、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建立多层次对话机制。

四大创新:以金融科技赋能社会金融发展

《意见》中强调,深圳提出金融科技赋能社会金融发展。目前,在深圳金融机构的实践中,金融科技在可持续金融领域应用逐渐推广。《意见》提倡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社会金融项目降本增效,推动社会金融业务运作和监管便利化,促进金融科技与社会金融的融合发展。

同时加强社会金融人才的培育。当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社会价值投资联盟等深圳高校和社会组织在可持续金融人才领域培训中做了许多积极探索。《意见》提出打造社会金融人才培育高地,鼓励高校、智库、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金融人才培训,编制社会金融教材、开设社会金融课程。支持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金融智库、行业自律组织合作,通过社会金融特色课程、机构资格认证和联合培养等方式,建设社会金融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社会金融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加强与香港、澳门、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及国际组织在社会金融领域的合作交流,推动社会金融理念、人才和管理经验交流合作,支持举办高水平社会金融主题论坛。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伊诺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谢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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