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窃!价值万元的网红鸭被人当街抱走,店主及时追回……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
2023-12-15 16:24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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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此提醒,切勿因为一时私心贪念,未经他人同意就“顺走”他人财物。

12月12日晚近10点,在龙华区锦绣新村的一家餐馆门口,店里饲养的一只柯尔鸭(网红宠物鸭)在门口街边玩耍时,被人突然当街抱走。幸亏邻居发现告知,店老板及时追赶要回。

该店老板黄先生说,当晚他和店伙计正在收拾桌子搞卫生,听到有人告知鸭子不见了,就查了监控,看到有两个人从村口走过来,趁人不注意快速抱走鸭子就朝村里跑了。

根据监控和路人的指引,黄先生夫妇在村里巷道追赶了几百米后,终于赶在偷鸭子的人上楼之前将他们堵住。

黄先生介绍,偷走鸭子的是一对夫妻,当质问他们为何要偷宠物鸭时,偷鸭的女士说看到鸭子很可爱,想抱回家养几天。当黄先生表示鸭子是自己养的宠物鸭,并要求夫妻俩立刻还回否则报警后,女士归还了鸭子,女士的老公一再致歉。

这只宠物鸭是一只价值一万多元钱的柯尔鸭,是黄老板老家朋友赠送给他的。柯尔鸭非常有灵性,深得孩子与邻居们的喜欢,黄老板特地在店里为它建了一个小木屋,至今已养了一年多。

记者查询《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且依据最高院、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由此可见,宠物柯尔鸭属于数额较大的私人财物,当街抱走他人宠物鸭的行为涉嫌盗窃。

在此提醒,切勿因为一时私心贪念,未经他人同意就“顺走”他人财物。盗窃他人财物的价值达到刑法立案标准,要负刑法责任;即使未达一定价值标准,盗窃公私财物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民沙先生报料、供图)

(原标题《一餐馆老板的网红柯尔鸭被人当街抱走,店主及时追赶要回,提醒该行为涉嫌盗窃,切勿顺走他人财物》)

编辑 李斌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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