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郑女士登录某视频App时,发现一则会员扣费通知。
经过查询才得知:自2018年8月以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视频平台每个月都会从她支付宝中扣15元的会员费,已经持续扣费5年2个月。
你是不是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自动付费开通容易,关掉却很难,提示小得根本看不见,没有好的维权途径,就只能吃哑巴亏。
好消息是,消费者保护新规终于要来了!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针对“被自动续费”这个问题,《条例》要求:
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
在消费者开通服务前,要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告知服务的内容,扣费的金额和方式等信息;
在服务期间,要为消费者提供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服务的途径;
在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要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消息推送等有效途径将服务内容、扣费金额等事项告知消费者。
消息一出,网友纷纷为其点赞,“早该这样做了!”“建议全国推广!”“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月末雪上加霜了。”
除了让人心烦的“自动续费”,还有譬如家里老人参加“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却被诱导购买了天价保健品;预付动不动提前好几个月,买件衣服宛如要从棉花开始种起......这些生活中的投诉重灾区,《条例》都一一出手解决!
具体措施划重点↓↓↓
图源:深圳市消委会
有了立法的保障
大数据杀熟、诱导式消费、预付款“跑路”等乱象
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
正式实施
让我们一起期待!
(综合来源:深圳特区报、南方+、深圳市消委会)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张蕾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张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