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宝安完成全市首宗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合一”

​深圳特区报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李梦霞 侯岩 文/图
2023-12-04 14:49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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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近日为深圳某科技公司同时核发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首次实现了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

记者12月3日从宝安区采访了解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近日为深圳某科技公司同时核发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首次实现了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这是深圳市首宗“两证审批合一”办理案例。

企业代表领取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企业建设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申请办理环评,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后才可以开工建设;项目排污前要取得排污许可证。上述两个行政许可事项,要分别从两个系统进行申报,此前企业需要在取得环评批复后,才能在另一个系统申办排污许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出台的《深圳市排污许可证与建设项目环评衔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区管理局可以协同审批环评批复和环评许可,宝安管理局以上述方案为依据,积极探索“一证式”管理。

宝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原来申报环评、排污许可的两套材料进行整合,简化申请材料,合并共性资料,避免重复提交。两项事项同步受理最大限度缩减了公示、审查和评估的时间,审批总时限由原21个工作日压缩至11个工作日。对于自愿申请试点的建设项目,宝安管理局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在申报流程、材料准备、材料审核、审批等方面予以专人全程解答和指导,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开展形式审查,按规定同时受理。

目前,宝安管理局建立“协同审批”台账,总结试点经验、问题和做法。通过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企业只需一次跑动,可同时办结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个政务事项,大大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为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宝安管理局扎实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食品废水委托处理、重大项目专项服务等工作,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宝安经验”。后续,宝安管理局将立足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编辑 李依林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李梦霞 侯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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