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水”是什么水?关于“毒玩具”法律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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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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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厦门海沧一超市因将“假水”玩具

与文具杂物摆放在一起,

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据了解,这款“假水”玩具外形很像缩小版的饮料瓶,瓶身上印着乳酸菌、气泡水等字样,瓶内液体呈透明或者半透明状,有一定的流动性。无论是外观还是色彩,都和市面上的饮料相似,有些“假水”还散发着清香,看起来似乎真的很像一瓶香甜可口的小饮料,与文具杂物摆放在一起,极易让儿童认为是食品而出现误拿、误食的风险。

事实上,“假水”玩具是水晶泥玩具,主要成分大多是水、聚乙烯醇(PVA)、色素等。市面上有些水晶泥玩具硼元素含量超标,可能会对喜好这些玩具的儿童,埋下健康隐患。

近年来,

受中小学生追捧的“毒玩具”

层出不穷。

造型蒙蔽性强、暗藏危险,

是这些玩具的主要特征。

以下这些“毒玩具”,

你见过吗?

“噼啪筒”弹射玩具

特征:外形酷似笔,实际是一款射击类玩具,配有橡胶子弹。每次往“笔筒”投放1颗子弹,就可对准物品发射。

危害:该玩具射程较远且射击路线无法控制,可能射到他人眼睛等脆弱部位造成伤害。

萝卜刀玩具

特征:塑料仿真玩具,其外观酷似萝卜,通过自身重力实现滑动。

危害:萝卜刀虽没那么锋利,但可以戳穿苹果、A4纸等,对人体脆弱部位,尤其对力道控制不妥的小学生而言仍具备杀伤力。

鼻吸能量棒

特征:外形像一根棒状的塑料管,里面多为樟脑、薄荷等成分,宣传可上课提神使用。

危害:过量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且“鼻吸”这个动作,会降低未成年人对毒品的防范心理,使其易落入涉毒陷阱。

水精灵

特征:多为五颜六色的小颗粒状,外观上看起来像糖果,遇水会不断膨胀。

危害:儿童误吞或吸入呼吸道后,可能堵塞呼吸道导致窒息。如果不慎进入消化道后吸水膨胀,可能会导致肠梗阻等危害生命安全。

刻刀笔

特征:与普通的中性笔外观几乎没有差别,但摘下笔帽,露出的是锋利刀片。

危害: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被扎伤流血,也容易在打闹中划伤他人。

“炸包”“臭包”玩具

特征:用力按压包装,玩具会立即鼓胀起来,丢到地上后“炸包”会立刻发生爆炸,发出“嘭”的一声,“臭包”则会在爆炸后散发臭味。

危害:利用化学反应引起爆炸,使用不慎易灼伤皮肤。“臭包”多含硫化氢,吸入可能危害生命安全。

“毒玩具”花样繁多,

售卖此类玩具有何法律风险?

因“毒玩具”受伤如何维权?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茜律师给出专业解读↓

从民事责任来看,如果此类“毒玩具”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此类“毒玩具”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从行政责任来看,市面上大多数“毒玩具”存在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不合格等情况。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据其情节不同,或将面临停止生产、销售,处以相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从刑事责任来看,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毒玩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如果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可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此类“毒玩具”,致使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毒玩具”本身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必要时,消费者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营者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和其他相关损失。消费者在妥善保留购买此类“毒玩具”相关凭证的情况下,如协商不成,可直接拨打“12315”或登录其官方网站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秦涵 审读 张蕾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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