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上热搜!“摇一摇”跳转广告终于要消失了?
法治网
2023-11-2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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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少网友都有这种感觉——无论打开什么软件都会跳转到购物平台。“摇一摇”跳转广告的泛滥,困扰了众多互联网用户。近日,“苹果公司将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的消息被曝出,网友纷纷拍手称快,“建议其他手机品牌跟上”。该话题也很快冲上热搜。

“条条大路通电商”,有用户曾向苹果投诉业内人士透露,11月以来,苹果公司已通知国内包括多家头部App在内的公司,要求它们移除陀螺仪权限,“摇一摇”跳转广告或被禁止。接下来各App可能会在苹果的App Store上架新版本,将没有“摇一摇”跳转广告,具体发布时间还不确定。

随后,知乎网友“蓝小灰”就此事发布的一篇贴文获得高赞。原来,“蓝小灰”曾给苹果安全邮箱发了一封投诉信,反映了国内部分App开屏广告跳转过于频繁的现象,并建议苹果公司对App访问陀螺仪权限等行为进行限制。

图源:知乎

此后有媒体致电苹果公司客服,对方回应,该问题涉及苹果开发者团队,是否通知开发者相关操作,其并不知情,也无法帮助核实。记者联系部分头部App公司,回复表示未收到通知。对此,网友直呼“失望”。但是,网络上对跳转广告的控诉热情却丝毫不减。

图源:微博

尤其是刚过去不久的“双十一”,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投放软件开屏广告。有网友吐槽:“点关闭关不掉,点跳过就跳转”“互联网的尽头是购物软件”“平时打开软件卡得要死,跳转却异常丝滑,堪称互联网奇观”。网友还玩起了“任意门”的梗,调侃“最近不敢出门,担心下一秒就跳转了”,并表示“条条大路通电商”。

图源:微博

对于这种未经用户同意就推送的“牛皮癣”广告,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黄尹旭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强制跳转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这属于一种误导性,或者是诱导性的跳转。”《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国际商会市场营销与广告委员会委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竞争法律事务部主管合伙人王菲分析称,此举还可能涉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

“互联网苦跳转广告久矣”,各方已经行动法治网记者注意到,此前市场监管部门曾集中整治手机App诱导用户点击跳转、弹窗广告难以关闭等违规行为。

2022年年底,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华为、小米、OPPO、阿里巴巴等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了相关标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7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提出“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等系列参考数值。还要求强化明示告知义务,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

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对落实上述要求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下架等措施,严肃问责查处。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也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网友发现,尽管如此,跳转广告还是进化得越来越离谱,比如“摇一摇”的进阶版“扭一扭”、“倾斜”跳转。


图源:网络

图源:微博

据了解,追溯跳转广告的起源,大概要从3G时代说起。彼时软件应用加载缓慢,为留住用户,往往会在启动页面直接加载预存图片或动画,此后逐渐演变为开屏广告,并被玩出各种花样,如“伪装”成微信红包、用户协议签订界面等,极具迷惑性。

如今,广告投放已成为手机App流量变现的主要方式。据央视财经此前报道,某些手机App开屏弹窗广告带来的收入,可高达其总广告收入的80%。这也是App频繁推送、乱跳转、无法关闭广告的原因。

事实上,为了应对“狗皮膏药”般的跳转广告,一些手机厂商和互联网平台都在进行技术上的升级改进。比如今年,小米MIUI14开发版提供了“传感器控制权限”功能,可直接关掉某个App的加速度传感器信息获取权限,还在澎湃系统中推出“禁止直接安装其他应用”和“禁止直接链式启动其他应用”功能。荣耀MagicOS、华为鸿蒙、魅族Flyme等系统也推出了类似功能。B站还新增了此类广告展示功能开关。

小米(左)和荣耀(右)手机设置界面。图源:网络

B站跳转广告展示功能设置界面。图源:网络

此外,面对跳转广告带来的困扰,网友们也在纷纷研究破解之道,目前网络上就存在不少广告跳过教程。

“烦人广告”早该止,治理规范仍在路上“谁能管管这种广告啊?”这是今年“双十一”以来网络上常见的吐槽。烦人的跳转广告屡禁不止,究其原因,王菲律师分析:一是商业利益驱动,二是维权渠道不足够便利明朗,三是侵权成本低,四是技术和商业壁垒导致的维权成本高。

有媒体报道,司法实践中想要认定“摇一摇”广告不合规并不容易。今年2月,一名武汉大学在校学生将某App所属公司告上法院,理由是在软件使用期间,她多次在走路、乘车、身体正常摆动等非主观知情并自愿的前提下,触发“摇一摇”开屏广告,被迫跳转到其他购物平台和App界面,此举侵犯了其自主选择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法院认定,该软件存在相关欺骗误导、强迫点跳的行为,但App“摇一摇”开屏广告并非为行业规范所禁止,手机传感器信息也并非敏感个人信息。该软件虽侵犯了她的自主选择权,但未实际侵犯其个人信息安全。

澎湃新闻评论也表示,跳转广告仍泛滥,“说明当前法规和措施对商家产生的震慑力还远远不够”。某业内人士认为,“摇一摇”跳转广告影响用户体验,取缔或者移除有利于广告市场、电商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青年报》也发表评论:“以用户反感为代价的流量,无异于饮鸩止渴”。“规范‘摇一摇’跳转广告还是要考虑平衡好企业商业利益与用户使用便利和合法权益”,王菲律师认为,首先有赖于进一步细化明确规则和责任,加大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增加违法和侵权成本;其次,要加大相关信息普及力度,形成社会面必要知识和信息的共识,特别是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群体维权提供清晰路径和指引;第三,规则厘清和明确的过程中,也应充分关注平台和应用方早期研发投入的正向反馈。

见习编辑 薛锦瑜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詹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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