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民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罗湖区工商联与罗湖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杨冰洁
2023-11-16 20:13
摘要

11月16日下午,罗湖区工商联与罗湖区人民法院就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签署《合作备忘录》。

11月16日下午,罗湖区工商联与罗湖区人民法院就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建立高效解纷工作机制,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更精准、更务实、更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扎实举措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记者了解到,该备忘录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联合调研沟通及诉调对接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协作开展“菜单式普法”、推广“蔡屋围无讼商圈”经验等八个方面达成共识。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精神,进一步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罗湖区成立了罗湖区调解协会和罗湖区致和商事调解院,设立罗湖区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区工商联、区委统战部、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合力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的工作意见》,多形式、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罗湖区工商联和罗湖区人民法院共同在前端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新起点。有关人士表示,法院审判职能与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的协同发力,将为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新路径,为企业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提供方式方法,对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的高质量发展亦起到有益的推动。

编辑 李依林 二审 刘春雨 三审 田语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杨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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