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重新修订了《深圳市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商事主体的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实施分类许可,统一统筹、监督和指导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申请受理、许可决定和许可证发放。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和受理、申请材料、审查和决定、许可证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要求食品生产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食品不得销售。
编辑 姚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