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10月6日,坪山区发布2023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抓好营林造林收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备战2023年林长制迎考自查工作的令》,旨在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山海连城绿美深圳和绿美坪山生态建设,提升坪山区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福祉。
林长令强调:一是要加快营林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碳汇能力,实施多功能复合型造林;二是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做好森林防灭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控制薇甘菊的扩散蔓延;三是要做好2023年林长制迎考自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坪山区林长制工作的推进,体现了坪山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展现了坪山区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实干精神。坪山区将继续以林长制为抓手,以绿美坪山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坪山区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坪山力量。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田语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