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等9个珠三角城市将对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09-14 21:16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聚焦盘活存量土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广东9个珠三角城市入选试点城市名单。

试点城市名单按照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分类。广东入选的试点为珠三角城市群的9个城市,即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通过探索创新实现三项工作目标: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明显降低单位 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建立可复制推广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原标题《9个珠三角城市将对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克 三审 刘琨亚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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