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高企26条” 首次认定可获20万元奖励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2023-09-11 10:04
摘要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关于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制度上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关于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高企26条”或《措施》),从制度上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措施》以“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思路,从加强科技引育、推动科研强企、实现人才优企、拓展金融惠企、汇聚产品兴企、持续精选壮企、优化创新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亮点满满。

值得一提的是,“高企26条”明确,企业在不同阶段均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和服务,实现技术、人才、资金等各方面创新资源的融通汇聚,陪伴企业成长。在企业发展早期,将通过人才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信贷等给予团队创业路上的支持,科技创新母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将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其中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可以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而在成长阶段,则引导企业发展成为高企甚至规上企业,首次认定高企可获得20万元奖励,而成为规上企业还能获得最高50万元奖励,对发展期的用地需求亦有相应机制支持。在壮大阶段,政府还会通过榜单宣传、上市推荐、培训等方式,建立上市辅导机制,并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有行业引领作用的企业,还将进一步获得技术攻关支持。

据了解,2022年广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突破1.23万家、1.67万家,双双创历史新高;22家企业入选胡润全球独角兽榜,增速全国最快,总量居全国第四;全市153家境内上市公司中116家为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近76%;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2.22万亿元。2023年上半年,占广州全市企业总量千分之六的高新技术企业,贡献了全市二分之一的工业总产值和五分之一的企业营收。科技企业无论是数量体量还是科技实力、经济能力均逐渐显现出创新主体作用。

(原标题《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 广州出台“高企26条”》)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张露锋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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