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更美丽!南山区多举措宣传新《条例》

深圳特区报记者 帅文清 文/图
2023-08-31 12:22
摘要

增强群众认可感,营造浓厚《条例》宣传氛围。

8月25日上午,南山区联合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人才公园,举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拉开全区《条例》普法宣传周序幕。

9月1日,《条例》将正式施行。活动现场,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南山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采用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加市民群众的知晓度,形成管理对象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城管群众面对面 普法宣传心贴心

准确贯彻新《条例》市容环境更美丽

《条例》普法宣传走进群众身边。当日,在南山分会场,按照全市“全面准确宣贯新《条例》、提升市容市貌、提升执法水平”专项行动要求,南山城管部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播放《条例》宣传海报,发放《条例》单行册和系列宣传折页,开展法律宣讲、咨询、问答游戏等,有针对性地向居民群众开展政策宣讲、法律辅导等,引导其自觉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生活,吸引了不少居民群众参与。

市容环境秩序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的“脸面”,展现着城市形象。“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在深圳商场、门店可以随意外摆吗?”“在深圳可以随意晾晒衣物吗?”“违规摆摊将受到什么处罚?”宣传过程中,从“接地气”的“禁止随地吐痰、便溺和乱吐、乱扔香口胶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或者其他垃圾,违者将受到什么处罚?”,到细微具象到“生活垃圾该如何分类投放”,市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一一得到解答。

“宣传的要点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通过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对城管工作有了更多认知与理解。”市民陈女士认为,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很有必要,既要“烟火气”又有“文明风”,体现的是深圳的文明底蕴,也有利于实现城市繁荣与规范发展的平衡与共赢。

户外广告设施是一个城市视觉秩序中重要的亮点,更是城市公共审美品质的窗口和体现。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如何办理到门楣招牌备案程序,再到安全责任界定及管理要求……在现场,伴随着居民的热烈参与,《条例》日渐深入人心、践之于行。

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践之于行

南山区多举措开展《条例》普法周宣传

普法宣传周明确法规禁止事项,如:除划定的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门店外摆应当符合规范,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阻碍交通、噪音扰民等;禁止从门店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等清扫、倾倒垃圾、污水;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等处晾晒衣服及其他物品,营造市民群众敬法畏法尊法守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文明、法治新风劲吹。在《条例》普法宣传周期间,南山区将通过多种形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宣传活动。8月25日至9月1日,辖区各街道举行进公园、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在辖区公园设置普法宣传展架;设置法律咨询台,邀请行业律师为市民群众面对面解读相关条款及有关政策,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市民讲堂开展《条例》法律知识宣传;组织《条例》知识竞答等游戏,激发社区群众学习热情;通过派发《条例》宣传折页、设置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和张贴海报等方式传播《条例》具体内容,向群众传达准确贯彻新《条例》市容环境更美丽的理念,增强群众认可感,营造浓厚《条例》宣传氛围。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刘春雨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帅文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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