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专题座谈会发言摘要
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鑫
2023-08-29 09:17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办相关工作要求,8月9日,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共同主办专题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座谈会邀请了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相关部门代表进行交流发言,积极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与会各方一致认为,作为民营经济最发达、民营企业最集中的城市之一, 民营经济高速发展为深圳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意见》体现中央对民营经济一以贯之的政策支持,重申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以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信心、动能与活力。此外,近日深圳正式发布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3个工作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深圳市民营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座谈会发言摘要如下。

市委党校副校长、研究员谢志岿:

打造民营经济繁荣发展的标杆城市

《意见》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深圳是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深圳这片沃土上,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民营企业,成就了深圳的经济繁荣。为各类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最好的市场环境,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舒展拳脚,挥洒才情,是深圳经济特区得以成功的关键。因应产业发展的需要,为各类企业营造适宜生根发芽成长的产业湿地和生态环境,是深圳过去成功的经验,也是深圳未来产业发展的依据。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最关键的是营造市场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作用是否影响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将深圳打造成为民营经济繁荣发展的标杆城市。

要处理好大与小、新兴与传统、存量与增量的关系,织密经济发展“毛细血管”。一是在积极引进龙头企业的同时,保护好不可或缺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往往是一个地方经济活力和创新力的源泉,关系着创新链、供应链的完整性。要树立大中小微各类企业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理念,维护产业体系的完整性和活力。二是在做大增量、新量的同时要夯实存量。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要加强产业链梳理,由市场力量选择和推动传统和存量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转型升级,避免过于激进的产业引导政策对传统和存量产业造成误伤。

深圳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龚晓峰:

把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深圳最闪亮的金字招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意见》,将“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进行专章论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把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深圳最闪亮的金字招牌。

一是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无恒产无恒心”。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

二是构建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强化企业腐败源头治理,引导企业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

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四是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五是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进行常态化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胡小剑:

稳定发展预期 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意见》以鲜明的问题导向及时回应了民营企业关切,对于营造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本次出台的《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工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深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全市民营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

二是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这次《意见》提出,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信部门将对照《意见》要求,持续发挥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纾困作用,加大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支持力度;加强民营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研判,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促进民营经济更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出台,将更大力度引导政策、资金、人才、服务等要素向民营企业聚集,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工信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针对“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量身定制全链条梯度培育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市商务局综合法规处处长刘金华:

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民营经济在深圳商贸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企业是深圳商贸企业的主体,占全市批零住餐企业的90%左右;民营企业也是进出口的主要参与者,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10732.4亿元,增长9.2%,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64%。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好《意见》,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消费转型和消费升级,打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壮大首牌、首店规模,做强首发、首秀经济。参与文化旅游、餐饮休闲等服务消费发展,在民营企业创品牌、展新品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二是扎实推进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联动发展。整合利用驻外经贸代表处、联络处、海外创新中心、友好城市、友好港口等资源,联合海外商协会、侨团社团、重点企业拓宽海外营销渠道,搭建全球经贸网络体系,助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三是完善“走出去”支持体系。探索加大对外投资保险支持力度,增强企业海外抗风险能力。提升跨境商事法律服务水平,加强“走出去”企业外派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要求,持续优化商贸领域的营商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市工商联会员工作部部长刘传:

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深圳品牌”

《意见》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市工商联在7月20日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组织学习、交流。市工商联广泛组织走访、调研,收集企业问题和诉求,一方面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一方面将企业意见建议积极反馈,希望能为市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主要有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中性竞争环境。企业家们希望民营企业获得招投标、订单的机会能与央企、国企一样,希望此前存在的央企国企拿单、分包给民营企业干的现象得到根本改变,让真正有能力、有技术、有经验的民营企业有机会中标。

二是改善融资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希望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贷款力度,提供贷款贴息,不可随意“抽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减税降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是重要的民生任务,希望政府部门加强研究,出台系列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费的措施,帮助企业生存下来,再谋求发展壮大。

四是扶持本土企业发展,打造深圳品牌。本土成长的科创企业、细分领域的成长型企业,前期研发投入巨大,付出成本很高,往往容易被别的企业仿冒产品、抄袭技术等,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扶持政策,企业缺乏后续的发展优势。因此,希望政府部门能采取措施,为本土发展起来的文化企业、科技企业等提供更多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深圳品牌”。

市科技创新委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严稳定:

推动创新落到产业上企业上发展上

《意见》明确将“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从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部署。市科技创新委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推动创新落到产业上、企业上、发展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全面加大民营企业研发投入保障,聚焦集成电路、工业软件、工业母机等产业链关键薄弱环节,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一体推进短板攻关、迭代应用和生态培育。

培育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重点打造半导体EDA、工艺共享平台,材料表征、MEMS平台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财政补助等政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对具备较好技术研发能力、细分市场竞争力和营收初具规模的优质中小企业,重点做好产业链配套、产能规模扩大等服务。

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民营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更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布局产业共性技术平台,以行业需求为牵引组织开展共性技术攻关,开展跨领域、跨学科、跨行业技术协同创新。鼓励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创新平台、技术验证平台等资源,推动多主体协同创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建设跨领域跨学科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共性技术攻关。

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吴燕妮:

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意见》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体现了中央对民营经济一以贯之的政策支持。深圳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把好的政策意图切实落地到实际操作层面。

一是稳定预期,培育发展信心这一经济发展的“硬通货”。面对全球产业链重构、现金流不足、订单流失、人工紧张、两头挤压导致利润率下降等多重困难叠加,致使民营企业正面临焦虑感、“失重感”。一些地方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存在政策稳定性、持续性不够的现象,影响了企业的长期预期与发展规划。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帮助民营企业在震荡中重塑、在转型中突围。在财政和减税降费方面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帮扶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是不断完善法治体系,解决涉民营企业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沉疴旧疾。应及时清理和修改矛盾的、过时的且阻碍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破除在审批许可、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方面的隐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民营经济参与公平竞争。

三是打通资本市场“堵点”,助力金融业更好服务民企直接融资、助力民企稳健发展。重视投资机制改革,通过培育壮大专业投资者、丰富金融产品、完善公募基金和私募机构制度等方面来持续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同时还应当继续鼓励社保、养老、保险、银行理财等资金入市,强化稳定的市场资金供给机制,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增强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动力。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助理院长袁冉东:

以服务企业为中心 打造“地域嵌入型”国际经济平台

《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我们要把中央精神领会好,把发展方向把握好,把务实举措落实好,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打造以深圳为核心的“地域嵌入型”国际经济平台是推动民营经济发挥更大作用的一个有力抓手。通过创造和提供一系列条件,使得掌握高端技术的优质资本和人才都想进入、进入之后不会走、不想走,是“地域嵌入型”经济平台的本质特征。以服务企业为中心,让企业和企业家将自身发展与本地区社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使其充分发挥创新和财富创造的功能,是“地域嵌入型”经济平台的核心内涵。

深圳的综合优势突出,在建设“地域嵌入型”经济平台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深圳将有望成为中国第一个世界级的“地域嵌入型”经济平台,为本地、大湾区乃至全国开辟出一条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路径。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探索通过金融分权、社会筹资等方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防止“大鱼吃小鱼”的垄断现象出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建立企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平台,以规则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建设更为开放的经济体,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政府要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避免出现大型垄断企业主导经济的情况。要与世界一流湾区竞争,成为开放的双循环经济平台,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制度输出能力。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刘国宏:

让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脱颖而出

《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将会极大拓展我国民营经济未来的发展前景。

深圳有责任、有经验,也有能力、有实力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上发挥更大作用。深圳要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部署安排,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让创业者、实干家、企业家持续涌现,促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整体提升。同时,在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和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的基础上,缩短市场出清时间,释放沉淀的资源资产,使真正具有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脱颖而出,把更多深圳优秀民营企业培育成为世界一流企业,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贡献。

深圳要用好惠企政策,做好战略引导,让千千万万民营企业迸发活力。政策不确定性无疑会影响和干扰民营企业的信心与预期。如果民营企业处于高度不确定的政策环境,往往会做出落袋为安、持币观望的选择,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投资与风险经营活动;或者以迎合政策来“空转套利”,不仅会浪费宝贵的政策资源,而且还容易滋生不务正业、投机取巧的风气。深圳应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关切、解决民营企业困难,及时沟通、引导预期,增加普惠性政策的同时减少特惠性政策。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制度,减少企业了解政策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确保政策精准高效地直达企业。

影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陈永强:

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深企力量

《意见》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角色、重要作用以及突出贡献。深圳围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都给出了制度化安排和指导意见,极大地坚定了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信心。

《意见》提出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特别是从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

作为科技企业大军的一员,我们会继续坚定创新意识,为用户、产业和社会创造价值。把务实举措落实好,把时代机遇把握好,坚定发展信心,心无旁骛地投身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面向未来,我们会坚定发展信心,不断提高公司科创能力,通过智能影像为人们的美好生活增添新色彩,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深企力量。

深圳市乐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昆鸿:

遵纪守法办企业 光明正大搞经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取得了很多成就和进步,但还是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比如,一些民营企业面临资金不足、人才不足等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深圳具有一流的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多年来持续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良好环境,深圳的民营经济人士得以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然,民营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努力。因此我们民营企业家应加强自我学习和提升,不断探索创新模式,采取灵活的机制策略,开拓国内市场,面向国际市场,提升发展竞争力。同时,民营企业家也要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深圳弘扬烙画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守福:

做实干企业家行业领头羊社会奉献者

《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使我们备受鼓舞,倍感振奋,更加坚定了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信心。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深切感受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和支持。《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例如,《意见》提出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意见》还提出“减负”的政策措施,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意见》发布,这是我们民营经济人士的一件喜事,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与此同时,我们更要把中央精神领会好,做好企业的实干家、行业的领头羊、社会的奉献者,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进程中肩负起历史使命,发挥积极作用,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民营经济广阔发展舞台和辉煌的明天。

(原标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专题座谈会发言摘要》)

编辑 高原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周斐斐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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