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刘某(男,34岁),拘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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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11:11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目前刘某被处以15日拘留。

8月10日晚,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通报,8月9日晚,该局三桥新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便利店被人殴打。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处置。

经查,当晚21时许,刘某(男,34岁)无故踢踹便利店的充电宝设备,店员李某劝阻时被刘某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目前刘某被处以15日拘留。

8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一名体重280斤的男店员李某自曝被陌生男子殴打,他始终没有还手。

视频显示,李某坐在便利店门口乘凉,一名男子走到店门口取共享充电宝,第一次没有取出来,他一脚踹在充电设备上。李某在一旁说“踢烂也踢不出来的”,男子再次去扫码取充电宝时,手机没电了,一下把怒火引发到李某身上,双方发生口角,该男子挥拳打他头部,随后逃离现场。

李某称,自己始终没有还手,因为担心被认定为互殴,也不想给店老板带来麻烦。

(原标题《西安警方:刘某(男,34岁),拘15日!》)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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