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返首付,惠州房协倡议行业诚信经营

南方+
2023-05-27 16:06
摘要

日前,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面向全市房企发出《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为维护行业来之不易的稳健发展势头,日前,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面向全市房企发出《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倡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规范销售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市场环境,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倡议书》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行业行规、行约,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具体销售环节,协会提出销售项目未取得价格监制、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不得发布促销广告,不发布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房屋信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 (现售 ) 许可前,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预定金、预付款、诚意金等费用。

与此同时,企业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得有样板房违规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不通过提供“首付贷”“0首付”“返首付”“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客户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杜绝中介返佣现象,并认真自查。

此外,该倡议书还提出企业要积极处理客户投诉,妥善解决与客户间的纠纷。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品牌意识,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惠州市房地产行业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全文


(原标题《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返首付,惠州房协倡议行业诚信经营》)

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朱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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