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为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障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商务局、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和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出《网络交易诚信经营倡议书》。
记者注意到,《网络交易诚信经营倡议书》从七方面提出要求,包括依法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促销行为、严控商品上线、加强信息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和配合监管执法等。
其中——
▌规范促销行为方面
◆经营者应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
◆经营者应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不通过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或折价、先提价后打折等方式诱导他人交易;
◆直播经营者不在直播、短视频中宣称“全年最低价”“史上最低价”。
▌严控商品上线方面
◆加强对商品上线审核,不销售或者提供野生动植物、长江渔获物、军服及其仿制品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不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过度包装的商品;
◆不销售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商品。
▌加强信息管理方面
◆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商品信息的检查监控,加大对涉老“食品”“保健品”、未成年人食品、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用品等商品信息的审核力度;
◆不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不违规发布“专供”“特供”商品等信息,广告做到真实、合法。
▌保护合法权益方面
◆经营者应依法落实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等。
(原标题《中山多部门联合发布《网络交易诚信经营倡议书》》)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连博 三审 王越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