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乡镇街道体制改革,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镇街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陈丹娜
2020-08-11 11:30

8月10日,惠阳区集中举行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挂牌仪式,这标志着惠阳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打造“智造高地·活力惠阳”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惠阳制定《惠州市惠阳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这次改革的任务是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区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乡镇街道,充分挖掘乡镇街道发展潜力,有序扩大城镇建设规模,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功能。根据实际需要,惠阳重点下放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在惠阳区委、区政府统筹下,参照经济发达镇定位,赋予新圩镇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沙田镇、镇隆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淡水街道、秋长街道、三和街道重点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实施公共管理、组织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陈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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