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深圳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启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2023-05-22 18:37
收录于专题:民政要闻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深圳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深圳市启动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据悉,此次评估对象包括:

(一)2020年12月31日(含)前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登记证书满两年,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以及省民政厅委托民政局管理的基金会。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前申请参加2023年度评估。

(三)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2022年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工作报送情形的;2022年曾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被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的;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市民政局提醒,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组织宗旨严重背离的情形或事件的,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评估内容按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实行分类综合评估。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和SZDB/Z 250—2017《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及其评分细则,从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能力、财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规范等方面予以评估。

此次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实行网上评估申报,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4日24时,拟参评社会组织可登录社会组织工作平台(网址:http://218.17.84.148:9009/SOCSP_O/loginSucceed),点击左侧“业务办理→业务办理”→点击中间“等级评估”申请报名登记,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完整、准确填入报名信息并上传承诺书(加盖公章)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登记。

市民政局提醒,参评单位务必对照工作安排流程在社会组织工作平台等级评估系统提示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且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可修改。本年度评估名额为150家,超名额时按报名先后决定参评资格。

经公开招标,确定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受理2023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申请、联系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组织评估专家实地考察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接收评估对象和社会的监督,对评估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原标题《2023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启动》)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关越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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