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消除酒驾记录?他花数万元能要回吗?
广州日报
2023-05-11 19:51

家住广州市黄埔区的陈某曾因酒驾被处以终身禁驾,意图花钱通过李某消除违章记录,然而,李某收钱后消失无踪。为此,陈某诉至法院,钱能拿回吗?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开了案件的审理详情。

因酒驾被处以终身禁驾 花费数万元意图消除记录

2019年9月22日,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一份《驾驶证违章处理协议》,约定李某为陈某处理驾驶证违章情况,消除终身禁驾的记录,恢复考试资格,费用为48000元;陈某需向李某预付定金20000元,处理时间为90天;李某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该驾驶证的违章,需把定金全部退还给陈某并赔偿陈某20000元作为违约金。

陈某于2019年9月22日向李某转账支付20000元,备注为清除违章费用,于2019年11月30日向李某转账支付19000元,备注为消除终身禁驾费用。

陈某在庭审中陈述,其因酒驾被处以终身禁驾,于是便在互联网上联系了李某,出于着急恢复驾驶资格的心理,信任李某有能力为其办理该业务,付款之后,李某一直推脱未办理,也不退款,至今已经完全联系不上。陈某诉请法院判令李某归390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

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某退还39000元;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企图通过非法手段恢复驾驶资格 合同目的已违法违规应认定无效

黄埔法院二级法官王春梅表示,本案中,原告陈某明知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终身禁驾,企图通过与李某签订《驾驶证违章处理协议》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其合同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某实际并未帮助陈某消除终身禁驾记录,且已失联,有侵占他人财产的故意,存在明显的过错。

原告虽然无视有关法律法规企图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但是在本案中其并未实际获益,因此酌情认为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已付款39000元。

对于原告诉请的违约金部分,依法不予支持。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中,陈某在被处以终身禁驾后,企图通过非法手段恢复驾驶资格,其合同目的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扰乱了车辆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认定无效合同。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车,如若触犯了法律,更不能妄图通过非法手段逃脱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花钱就能消除酒驾记录?他花数万元能要回吗?》)

编辑 张克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余晓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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