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已开始,5月31日截止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王颖琳
2023-05-10 19:19
收录于专题:民政要闻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市5月份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已经开始,此次资格认证时间为5月4日至5月31日,年满70周岁、深圳户籍且正在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的老年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

根据《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应在每年5月和11月进行资格认证。本次资格认证继续采取“数据比对自动认证+老年人自主认证”两种方式开展。据介绍,市民政局完善大数据应用场景,通过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颐年卡发卡银行、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数据比对,为大多数老年人自动通过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目前已为深圳市八成领取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完成了自动认证,尽可能给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对于未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认证的老年人,市民政局将通过短信提醒老人及时完成自主认证。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认证期间,民政局会面向所有认证对象发送提醒短信,告知其是否完成本年度5月份数据自动比对认证。政务短信已于5月1日起陆续向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发送。市民可通过短信内容判断自己是否需要进行自主认证,如短信显示“本人无需进行任何认证操作”则无需再次进行自主认证,如短信显示“需要自主完成资格认证”则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认证。

需要完成自主认证的市民,可通过登录“i深圳”APP或者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操作认证,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线资格认证的老年人可以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自主核验,出行有困难或暂时不在深圳的老年人可以根据短信上的联系方式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协助核验。此外,老年人子女也可登录以上APP或官网代为办理。

市民政局提醒市民朋友,根据《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未按照规定参加资格认证的,高龄老人津贴从次月起停止发放。老年人重新进行资格认证后,高龄老人津贴自审核通过当月起继续享受,停发期间的高龄老人津贴从停止发放的当月起予以补发。

(原标题《截止至5月31日,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已开始》)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克 三审 余晓泽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王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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