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大战”现新变局 合规健康发展成主旋律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戴晓蓉
2023-05-08 08:10

在多元化出行需求的催化下,我国网约车行业规模正持续增长。如今,网约车已成为城市居民出行的主流交通方式之一。在网约车竞争的上半场,各平台通过市场活动,让利吸引客户,将客户资源沉淀在APP上。而近年来,随着网约车竞争下半场的到来,尤其是聚合平台的加入,给这一行业带来再次变局的驱动因素,也让用户之争变得更加激烈。

4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下称《通知》),对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出指导意见。明确聚合平台提供的服务为信息撮合服务,聚合平台应对相关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由此反映出,有关部门在推动网约车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和规范力度。合规、健康发展已成为当下主旋律。

网约车已成当下民众交通出行的重要方式,合规发展成为主旋律。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羽洁 摄

聚合模式成网约车“新赛道”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网约车聚合平台模式迅速发展,成为网约车行业的“新赛道”。除广为人知的高德、百度地图等外,美团、哈啰、腾讯、华为等也纷纷在聚合打车领域布局。

2022年7月,华为在其鸿蒙OS 3.0发布会上,宣布正式推出打车服务Petal出行。作为一款鸿蒙应用,Petal出行自带的分布式能力,不仅支持用户用手机打车,还可以在华为手表、平板、PC上打车。用户还可以通过华为语音助手随时唤醒并调出该服务。

据了解,Petal出行是一款“聚合国内优质网约车供应商的打车快应用,主要为用户提供打车服务。”相比滴滴出行、曹操出行等由单一供应商提供打车服务的软件,Petal出行聚合多个网约车供应商的定位,跟高德打车、美团打车等更为类似。

与此同时,腾讯也试水网约车市场,同样选择以“聚合模式”切入。腾讯在微信的“出行服务”里,增加“打车”选项,用户可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重庆等全国一、二线城市直接呼叫网约车,包括曹操出行、首汽约车、如祺出行、T3出行、阳光出行、花小猪等主要品牌,网约车服务分为经济型、优选型、舒适型、商务型等等。2023年3月,美团打车也正式宣布,放弃经营已久的自营平台,全面转入聚合平台。

一方面,更多强势玩家涌入网约车赛道,以滴滴为代表的自营模式与以高德为代表的聚合模式,进入深度竞争。另一方面,整个网约车行业的发展新格局,也带来了权责归属缺乏法律依据等问题。

《通知》推动聚合平台合规、健康发展

此次新出台的《通知》,对网约车发展的相关法规权责问题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知》指出,各地要研究探索规范网约车聚合平台管理的法规政策措施。加强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均应办理相应网约车许可。指导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在权责分配上,《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网约车APP名称、网约车经营许可、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以及聚合平台用户协议、服务规则、投诉举报方式、纠纷处理程序等。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

同时,指导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结合各自服务内容,依法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乘客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保持打击非法营运高压态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公开曝光。各地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这进一步明确了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之间的区别。

此外,《通知》还提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主动定期公开本地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发放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动态监测和风险研判,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强化运营安全管理;并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

专家:网约车行业管理日趋精细化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2022年7月,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共收到订单信息6.95亿单,聚合平台完成1.53亿单,订单量占比22.01%。今年3月,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共收到订单信息7.16亿单,聚合平台完成1.97亿单,订单量占比已经上升至27.51%。聚合平台正在呈“加速度”发展之势。

“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处于网约出行交易链路的不同环节,需要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模式。”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网约车分会会长顾大松表示,网约车平台与乘客成立运输关系,网约车平台是承运人,应当按照承运人的监管规则进行监管。而聚合平台服务于乘客,同时对网约车平台的信息进行展示,交易进行撮合,应当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匹配真实性以及交易撮合的安全效率角度进行监管。

据了解,目前,成都等城市已明确网约车的事故权责归属问题,而广东暂未出台相关法律依据。但可以肯定的是,针对平台的业务性质匹配适当的监管规则,才能有效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多地将聚合平台纳入监管,提供了有益的监管经验,值得其余地区参考。”顾大松表示,随着管理条例的落地,网约车行业管理还会日趋专业化、精细化。

(原标题《网约车“大战”现新变局 合规健康发展成主旋律 》)

编辑 高原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周斐斐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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