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熏火燎,够呛!住宅一楼出租开餐馆,居民生活多烦恼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 文/图
2023-04-21 21:02

近日,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龙电花园B区1栋的居民向记者反映,该居民楼一楼铺面违背承诺经营餐饮门店,存在油烟污染和安全隐患,为此小区居民提出反对意见。

“我们坚决反对,因为事先也没征求我们住户意见,而且我们之前跟大房东签有物业使用承诺书,不得从事餐饮等严重扰民的经营项目,相关法规也有规定,居民楼未配套的烟道,不能开餐饮,但与出租该商铺的二房东沟通协商无果。”4月20日、21日,针对居民反映的情况,记者现场走访,并采访了居民代表、房东,并向社区工作人员询问了解相关情况。

4月20日下午,记者在龙电花园B区1栋楼下看到确有两家店铺围挡,围挡板上并排张贴有装修施工方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告知书、备案回执和居民业主致装修商铺的告知书、关于物业使用的承诺书。“我是上周看到这里有在装修,经问装修工人才知道这里要做餐馆的。”居民伍先生说,当时就很气愤,因为他们住户不仅跟大房东有协议,按照《民法典》和相关法规居民楼也不允许开餐馆,而出租店铺做餐饮的二房东事先并未跟住户有沟通。

“我们这栋楼是建设于20世纪90年代的,楼龄老旧,本不具备排污排烟功能,而且排污功能也达不到要求。”居民戴先生说,其他住户得知情况后,也纷纷表示反对在该处开餐饮店。

据居民代表提供的他们和大房东于2012年签订的书面承诺书,大房东曾承诺为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不在该栋楼一层进行生产加工、餐饮等商业经营项目,不得扰民,如有违反承诺,则坚决清退该场所使用者,恢复房屋使用功能。

走访时,记者看到在该处围挡的店铺旁边还有一家正营业的面馆。居民介绍,该面馆是去年开的,“当时我们也反对过,后来房东解释说该面馆只配餐、不生火,我们就容忍了”,但后来发现还是有油烟废气,因为排烟口就在小区单元楼门口,没有单独的排烟管道,对楼上住户有很严重影响。“居民楼下开餐馆,不仅有油烟污染,还有火灾等安全隐患。”

“我们不仅要求这里不准再开餐馆,也希望该面馆合同到期后,房东能履行承诺,清退餐馆租户,不再扰民。”伍先生说。4月14日,居民代表将相关情况反映至桃花园社区后,社区工作人员协调物业、该栋一层的二房东和居民代表协商但未果。

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21日记者先后电话联系上该楼铺面的大房东和二房东,询问了相关情况。大房东吴女士表示,知晓该楼铺面出租做餐馆的事情,但具体出租事宜是二房东在管理。

二房东张先生说,该栋楼一楼商铺疫情期间一直空置着未租出去,现在经济情况好转后才找到承租方,“跟原业主(大房东)的承诺书,我之前不知道,出租之后,住户代表找到我才得知,之前协商过一次,说看能不能单独修排烟管道,目前还在协商中。”

同时,记者还联系了负责协调处理的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已收悉居民的反映并协调过一次,并收集了相关材料上报,目前仍在调查处理中。

(原标题《老旧住宅楼一楼出租开餐馆,引发居民反对:违反承诺和法规,存油烟污染和安全隐患》)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余晓泽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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