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红星杯” 双拥摄影大赛启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南雪芹 雷雨萍 文/图
2023-03-30 17:40
收录于专题:光明文体
摘要

3月29日下午,“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启动仪式在光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举行

3月29日下午,“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启动仪式在光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举行。光明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局、区人民武装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属各街道以及92619部队参加启动仪式。

本次以“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为“窗口”,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力争通过各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的传神镜头,多角度、多层次地展示双拥成果,生动讲好双拥故事,发挥公益宣传在深化双拥宣传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双拥、人人参与双拥的浓厚氛围,引领尊崇军人、服务人民的社会风尚,为深圳市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有担当、爱民奉献做表率”的双拥氛围焕发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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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宣传在深化双拥宣传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爱国拥军、爱民奉献成为社会风尚,全面展现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记录新形势下“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民鱼水之情,调动全社会参与双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此安排“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

一、活动名称

“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支持单位: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光明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人民武装部、驻区部队、光明区各街道

三、参展细则

(一)作品要大力弘扬双拥精神,充分展现军政军民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和感人事迹,突出军人元素,力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新颖别致、感动人心,同时欢迎军人元素老照片的投稿。器材不限,相机,手机,无人机均可。

(二)征集图片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6张按1幅计算)组照需要每张标记顺序代码。

(三)指定电子邮箱投稿,请以文件夹形式提交,图片采用JPG格式,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有效通联方式,每幅图片需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作者(单位/个人)联系电话。照片的边长须为3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B(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

截止时间及投稿方式: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 ,7月12日评选,8月影展开幕(暂定)。用电子邮箱发送至指定邮箱2474925042@qq.com,并注明“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投稿”

(四)展览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五)不收纸质稿件。为保证作品真实性,参赛作品只能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电脑合成 ,暗房特技照片谢绝参赛。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六)主办、承办单位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七)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八)不符合本征稿规定作品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九)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十一)主办方对本征稿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74名,奖金各300元

五、展览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六、有关声明

主办、承办单位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一)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二)   不符合本征稿规定作品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三)   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   主办方对本征稿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王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南雪芹 雷雨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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