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曾耀忠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曾耀忠利用担任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进口配额、资金使用、粮食轮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深圳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耀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原标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 龙岗区粮食公司原总经理曾耀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