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征求《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意见。激励对象评选周期为上一年的11月1日至当年的10月31日。
根据公告,奖励以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每年对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其中,单位108个、住宅区80个、家庭570个、个人115个。南山本区财政每年按940.5万元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市财政按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南山区予以经费补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参评“绿色学校”。
此外,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可获得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可获得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户,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可获得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编辑 许舜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