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化”监测预警体系 广东发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03-22 20:26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其提出,2025年底前,广东将完成不少于100个乡镇的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和不少于10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建成立体化监测、标准化会商、一体化预警、网格化管理的“四化”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的综合防治体系。

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工程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广东将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早期识别,充分利用星载、航空、地面的天—空—地一体化多源立体观测手段,开展多方法、多尺度综合遥感调查和变形监测,实施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地面验证,及时发现新增风险隐患,并实施不少于100个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科学评价风险等级,编制行政村“一图一表”风险管控图册。

同时,广东将开展珠三角地区地面沉降和岩溶地面塌陷调查,掌握区域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现状及变化趋势,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每年汛前、汛中和汛后,由各行业部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新增风险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更新,并将台账纳入本地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一张图”。

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工程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广东将统一规范省、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立省、市、县标准化预警会商室,完善三级联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会商、响应等机制,构建“隐患(风险)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对暂无条件实施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鼓励优先实施专业监测,并完成不少于200处风险区控制性专业监测,初步建成“隐患(风险)点+风险区”的专业监测网络。

在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方面,《行动方案》显示,广东将重点组织实施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有序开展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各部门依职责做好或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本行业管理领域地质灾害风险点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削坡建房、公路(含农村道路)、铁路干线、石油天然气管道和电力设施等沿线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综合治理,有效管控地质灾害风险。

在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攻坚工程方面,《行动方案》指出,广东将编制并推广普及符合地方实际的地质灾害防灾科普材料,开展“百名专家联千村(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行动,深入1000个行政村、学校开展“四讲”(讲危害、讲识别、讲监测、讲避险)活动,并开展地质灾害警示“醒目工程”,在隐患点、风险点等位置强化防灾避险提示。

为防御“龙舟水”地质灾害,三级以上预警区域根据实际可提升一级防御措施,技术支撑队伍、抢险救援队伍提前部署于重点防御区域,相关部门联合成立指导组深入一线督导防御工作,预警响应期间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对风险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按照应急工程处置程序及时排危除险。

在实施地质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方面,根据《行动方案》,广东将在智慧自然资源框架下,健全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多源异构数据库,构建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景三维数字模型及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风险区”双控信息化服务应用,实现省、市、县地质灾害智慧防灾分级部署、上下联动。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保障工程方面,《行动方案》强调,将启动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立法程序,开展立法工作计划、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编制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技术指南、地质灾严格宅基地审批,宅基地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原标题《将建成“四化”监测预警体系!广东发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王越胜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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